中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備案單位 北京馳為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旗下網站收藏本站 | 聯(lián)系我們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商標局不予備案的情形和應當重新申請備案的情形作了說明。
一、不予備案的情形
(一)許可人不是被許可商標的注冊人的;
(二)許可使用的商標與注冊商標不一致的;
(三)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證號與所提供商標注冊證號不符的;
(四)許可使用的期限超過該注冊商標的有效期限的;
(五)許可使用的商品超出了該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的;
(六)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缺少《辦法》第六條所列內容的,包括許可使用的商標及其注冊證號、許可使用的商品范圍、許可使用的期限、許可使用商標的標識提供方式、許可人對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jiān)督的條款以及在使用許可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的條款;
(七)備案申請缺少《辦法》第七條所列書件的,包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以及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證復印件等;
(八)未繳納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費的;
(九)備案申請中的外文書件未附中文譯本的;
(十)其他不予備案的情形。
二、應當重新申請備案的情形
(一)許可使用的商品范圍變更的;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變更的;
(三)許可使用的商標所有權發(fā)生轉移的;
(四)其他應當重新申請備案的情形。
QQ:332918195
1055832877
微信:332918195
Email:chvay@chvay.com
北京馳為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備案的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公司致力于在知識產權領域為國內外客戶提供全方位的優(yōu)質服務。
Copyright © 北京馳為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京ICP備11006235號-2
京公網安備 11011102002052號XML地圖|HTML地圖